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信息上报工作的通知
(建筑[2009]584号)
各区县建委;各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工程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为了充分反应我委专项治理工作的情况和成效,交流宣传专项治理的经验做法,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现就做好相关信息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信息内容
(一)以专项治理名义开展的各类活动的计划、安排、进展情况、总结及经验做法等。
(二)以日常监管形式开展的与专项治理内容相关的工作计划、进展情况、工作总结和经验做法等。
(三)对突出问题的查处整改情况。
二、各单位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到内容详实、准确,上报及时。各单位每月至少报送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