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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电价格的通知(2009)
天津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施工用电价格的通知
(建筑[2009]583号)
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各区、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电力销售价格的通知》(津价商〔2009〕232号)文件精神,经测算,调整我市建设工程施工用电价格,施工用电价格由原来0.78元/度调整为0.83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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