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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等有关工作的通知

  八、积极实施建筑业“走出去”发展战略,建立健全“走出去”发展配套政策意见;加强建筑业企业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因工资拖欠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维稳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市本级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以上(含)群体性事件。                   (一票否决)

2010年度一类工作目标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

  一、移送案件、投诉案件立案率100%;违法行为符合立案条件,属于职权范围的立案率达98%,按时查处率95%。

  二、行政处罚正确率98%(含)以上。

  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四、未发生因行政执法不当引起的较大群体性事件。

  五、立案、查处、结案等行政执法情况及时向原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报备。

  六、“数字城管”平台中案件按时解决率 %。

  七、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维稳工作部署,落实责任,做好各项工作,确保市本级不发生因监管不力、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以上(含)群体性事件。              (一票否决)

2010年度一类工作目标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管理中心(含分中心,下同)发生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票否决)
  (一)在国家、省规定或批准以外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存放住房公积金的(含受委托管理的其他住房资金,下同);
  (二)尚未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正常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业务的;
  (三)尚未做到独立核算和账目正确、清晰;尚未按规定为职工建立个人缴存和贷款明细账户的;
  (四)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查询制度,为职工和单位无偿提供查询服务,包括开放电话查询或磁卡查询系统的;
  (五)尚未建立健全的住房公积金年度预决算(包括管理经费使用)制度,并按规定程序报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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