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2010年度一类工作目标
(格式及内容建议)
(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行业主管部门)
一、完成污水处理厂COD减排、县以上城市污水管网和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以文件为准)。 (一票否决)
二、坚持走新型城市化道路;全面实施县市域总体规划,完成中心镇以上城镇近期建设范围内的控规全覆盖;加强规划空间管治,依法做好控制性详细规划备案工作;根据《
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2007〕64号文件及我省建设项目选址有关规定,严格实施建设项目选址分级管理制度和城乡规划统计年报制度。
三、按《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要求,全面开展国家级和省级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整治工作;批准设立风景名胜区之日起2年内编制完成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根据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加快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依法规范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审批工作。
四、新增城镇集中供水覆盖农村受益人口
万人;按计划建成市本级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处置设施;市本级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不高于
14 %;城市供水出厂水水质综合合格率不低于
95%。
五、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建立完善住房保障体系、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各项政策;实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
户;新开工保障性住房
万平方米;旧住宅区综合改造
万平方米;建设农民工公寓
万平方米、其中实物配租
户;建立健全多形式、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六、指导、督促辖区内各县(市、区)优化完善县域村庄规划布局和中心村规划,完成
%保留村建设规划编制,新增
个村庄规划编制;加快实施农村住房改造建设,加强规划设计施工技术服务和监管,完成农村住房改造建设
户,其中完成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
户。
七、新建民用建筑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标准,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程
项,政府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用能管理示范工程
项;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完成建筑应用地源(水源)空调热泵
平方米,应用太阳能或LED灯照明道路
条;积极推动“绿色建筑”,实施“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