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区县卫生部门要加强对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产科服务质量、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绩效考评。对经考评达不到规范要求的医疗卫生机构,要按规定取消其定点资格,同时要将考评结果与专项补助资金挂钩。
4.专项补助资金必须专项用于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各项目区县定期向社会公布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专项补助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对故意虚报有关数字和情况骗取专项补助资金或截留、挤占和挪用专项补助资金的,除责令改正、追回有关财政资金外,还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三、项目主要内容
(一) 基本服务项目:为保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服务质量和安全,本市基本服务项目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实施,主要包括正常产、阴道手术助产、剖宫产的基本护理、常规检查项目、接产服务项目和基本药物目录等(详见附件2)。
(二) 限价标准:限价标准按照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上海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进行测算并制定,正常产为1273元,阴道手术助产为1739元,剖宫产为3133元。正常产包括阴道助产和阴道吸引产;阴道手术助产包括产钳、臀围助产。
(三) 补助标准:不论分娩方式,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800元。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在财政补助标准之外的住院分娩费用,可按照各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对贫困孕产妇,可按规定由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给予救助。
(四) 根据国家规定,外省市孕产妇在本市分娩,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享受住院分娩补助。
四、补助流程
(一)宣传动员:在广泛宣传、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村孕产妇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在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早孕检查建册时领取“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详见附件3),凭该卡和“上海市孕产妇健康手册”到本辖区卫生行政部门定点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二)住院分娩: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对持有“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的孕产妇,按照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基本服务项目和限价标准提供服务,减免分娩费用800元,并填写“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和“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4)等相关资料。
(三)经费拨付:定点医疗卫生机构每季度将“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第二联和“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复印件等,报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所办理报账手续。区(县)妇幼保健所对上报材料进行逐一审核,并报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区县财政,由区县财政部门将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直接拨付给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保管好所有原始材料和单据,以备核查。
(四)危重孕产妇因病情需要转上级医疗机构分娩按实际费用支付,出院后凭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三联单”、“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卡”到转出的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办理报账手续,由定点医疗卫生机构为农村孕产妇报销分娩费用800元,并按相关要求到所在区(县)妇幼保健所上报有关资料。
五、信息管理
(一) 定点医疗卫生机构填写“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基本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4),每季度向区(县)妇幼保健所报送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人数等情况。
(二) 区(县)妇幼保健所做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统计、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将辖区内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的基础信息和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数,资金使用情况及节余情况等按季度报区县卫生行政部门和市妇女保健所(详见附件5)。
(四) 市妇女保健所每季度将汇总资料报市卫生行政部门,经市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全国妇幼卫生监测办公室。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一) 市卫生局定期组织督导评估,对项目的管理、资金运转、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进行督导和评估。
(二) 市级督导评估每年至少进行1次,覆盖1/3项目区县。区县级督导评估每年至少进行2次,覆盖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和社区。
(三)督导评估主要内容。
1.了解全区(县)孕产妇数(包括农业户籍孕产妇数、非农业户籍孕产妇数、孕产妇总数)、活产数、住院分娩人数、孕产妇死亡情况等。
2.了解补助资金使用及运转情况,重点查看补助对象名单、补助资金数额明细表等。
附件1.
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上海市卫生局 王磐石副巡视员
成员:
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李善国处长
上海市卫生局规财处 金春林副处长
上海市卫生局基层卫生处 刘红炜处长
上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张禾副处长
办公室:
主任:
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李善国处长
成员:
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郑敏副调研员
上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 虞建明主任科员
上海市卫生局疾控妇幼处 杨杪主任科员
上海市妇女保健所 朱丽萍副所长
上海市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长:
王德芬教授 上海市第一妇婴保健院
成员:
林建华教授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
杨祖菁教授 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新华医院
裘佳敏主任 第一妇婴保健院
程海东教授 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