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提升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专项工作分为如下四个阶段:
(一)调研摸底,掌握实情(2009年12月-2010年1月)
为全面掌握我市在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组织走访各有关单位,实地查看工程现场,重点了解钢筋、商品混凝土、防水卷材等原材料和结构实体质量控制状况,屋面、外墙、厕浴间渗漏水状况,现浇板、外墙、内墙裂缝状况,顶棚脱落、地面起壳、层高不足、室内空间尺寸偏差过大等状况,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质量通病,听取各有关单位在处理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过程中的困难和诉求,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对解决质量通病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
(二)分析问题,查找原因(2010年2月-4月)
根据调研摸底得到的有关数据和资料,结合近年来我市建筑工程质量投诉中的典型案卷,对目前我市建筑工程存在的质量问题和质量通病进行全面总结、归纳、分类,深刻分析存在问题的主、客观原因,为进一步明确工作思路、制定对策奠定基础。
(三)多措并举,全面推进(2010年5月-11月)
针对查明的质量问题,从六个方面入手,落实措施,明确责任,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1、落实责任
进一步落实建设(开发商)、勘察、设计、审图、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等单位的质量责任,规范各方责任主体行为,通过施工企业自查自纠、监理单位督查、建设单位监查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管等多种途径,严格落实施工图审查制度、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质量控制制度、结构实体检测制度、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工程质量保修制度、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度、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规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规范施工程序,把涉及到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真正解决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对于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必须选用信誉良好、业绩优良的企业实施。
2、完善监管
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转变监管理念,完善监管体系,围绕“保质量安全,促社会和谐”理念,扎实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工作落实,拟定《宁波市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程》,编制《宁波市住宅工程精装修分户验收实施细则》,扩大分户验收的覆盖面;对保障性住房工程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使用的主要原材料、构配件、钢筋连接件和结构实体的监督抽样的力度,提高对保障性住房的监督巡查频率;全面推进我市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信息化建设,建立工程质量检测数据信息管理平台系统,实现对质量检测工作的有效监管;大力开展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治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检测行为;拟定出台相关规定,明确建设、施工单位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指标和比例,对于保障性住房项目,要求必须树立创建优质精品工程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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