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负责对全省新闻出版单位进行行业监管,按规定实施准入和退出管理。
(五)负责全省出版物内容监管,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件文献、重点出版物和教科书的出版、印制及发行工作。
(六)负责对全省互联网出版活动和开办手机书刊、手机文学业务的审核和监管。
(七)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和互联网“扫黄打非”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查处非法出版物和非法出版活动。
(八)拟订全省出版物市场的调控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对出版物市场经营活动的监管工作。
(九)负责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省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监管工作,组织查处新闻违法活动。
(十)负责全省印刷业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全省著作权管理工作,组织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和涉外侵权案件。
(十二)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负责出版物的进口管理工作,协调、推动出版物的进出口。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闻出版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十四)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新闻出版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对外交流与合作处)。
督促协调机关重大事项的贯彻落实;负责文电、会务、行政后勤、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和信息、保密、信访、提案办理、外事工作;负责机关财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统计工作;组织开展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方面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协调政府间文化协定中有关新闻出版、著作权项目的执行工作;组织协调出版物来我省展览、展销和进口管理工作。
(二)人事处。
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直属单位局管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相关人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新闻出版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负责组织指导开展全省新闻出版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全省新闻出版单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法规处(出版产业发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