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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卓然等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聘任卓然等为省政府参事的通知
(陕政任字〔2009〕88号)
省政府参事室: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选聘暂行办法》,省政府研究决定,聘任卓然、曹钢、张宝通、高扬、邱丕群、翟文俊、袁方、夏永旭、李福援为省政府参事,聘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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