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河北省司法厅机关行政编制174名(含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行政编制4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政治部主任(副厅级)1名;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局长1名(由省司法厅1名副厅长兼任,不占河北省司法厅厅级领导职数)、政委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政治处主任1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55名(含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处级领导职数15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
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为河北省司法厅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省司法系统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的收容、调遣、教育矫治、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负责全省司法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工作。
(四)负责劳教场所的总体规划、布局和所政设施建设。
(五)管理和指导劳教系统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六)负责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中的申诉、检举、控告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承担河北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所政警戒管理处。
指导对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的执法管理;承办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收容、调遣、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加减期、提前解教和公安特请使用的审批;负责管理、监督劳教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教育生产矫治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