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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司法厅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离退休干部处。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

  四、人员编制

  河北省司法厅机关行政编制174名(含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行政编制45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政治部主任(副厅级)1名;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局长1名(由省司法厅1名副厅长兼任,不占河北省司法厅厅级领导职数)、政委1名(副厅级)、副局长2名(正处级)、政治处主任1名(正处级)、纪委书记1名(正处级);处级领导职数55名(含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处级领导职数15名、直属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离退休干部处领导职数2名)。

  五、附则

  本规定由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河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附:
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为河北省司法厅内设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承担全省司法系统对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的收容、调遣、教育矫治、习艺性劳动和生活卫生防疫等工作。

  (三)负责全省司法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措施的执行工作。

  (四)负责劳教场所的总体规划、布局和所政设施建设。

  (五)管理和指导劳教系统人民警察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六)负责违法行为教育矫治、强制隔离戒毒中的申诉、检举、控告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七)承担河北省司法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劳动教养管理局(河北省戒毒管理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所政警戒管理处。

  指导对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的执法管理;承办全省违法行为教育矫治人员收容、调遣、所外执行、所外就医、加减期、提前解教和公安特请使用的审批;负责管理、监督劳教场所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教育生产矫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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