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工程建设(陕西段)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152号)
西安、渭南、商洛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陕西段)工程是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贯通我国西北、华东、中南三个经济带路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陕西省与铁道部合作建设的重要项目,建成后将成为沟通华东、中南地区的客货运大通道。该项目的建设对于扩大内需,促进陕北煤炭资源的大规模开发和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以及全面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陕西段)由西安市临潼区新丰镇引出,行经渭南市临渭区、西安市蓝田县、商洛市商州区及丹凤县、商南县进入河南省境内,线路在我省境内长253公里,建设工期三年半。为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实施
宁西铁路西安至合肥段增建第二线(陕西段)工程建设征地拆迁工作,由省国土资源厅代表省政府统一组织,西安、渭南、商洛三市政府密切配合,沿线各县(区)政府及国土资源部门具体实施。
二、征地拆迁补偿有关标准
工程建设征地数量、质量以施工图(含变更设计)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为依据,建构筑物拆迁数量、质量以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清点丈量的数量、质量为依据,费用按照有关各方共同确认的实际用地和拆迁数量、质量据实结算。征迁补偿费用由省国土资源厅拨付沿线国土资源部门,由沿线国土资源部门直接兑付至被征迁单位、村组及个人。征迁标准具体如下:
(一)永久用地补偿费(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29200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3580元/亩,安置补助费15620元/亩。城市及城市规划控制区按同区域内在建重点建设项目标准执行。
(二)铁路回收土地综合补偿:6000元/亩(含青苗补偿费、地面附着物补偿费),铁路部门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原始征地资料。
(三)青苗补偿费:1100元/亩。
(四)砍移树木补偿费:
1.砍移成片果树补偿费为6000-18000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