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济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具体负责规划编制组织协调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改革部门作为规划编制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承担起牵头、组织和协调职能;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和单位要发挥自身优势,密切配合,扎实推进本地区、领域的调研和规划工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做好与国家、省专项规划的衔接,同时加强对县(市)区政策信息和发展布局的指导。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上下沟通、横向交流和衔接协调。
(三)强化规划管理。发展改革部门要探索规范规划体系建设,进一步搞好规划管理工作,强化规划编制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积极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充分利用先进技术和高科技手段,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强调研和论证。规划编制工作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努力掌握第一手材料,找准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找准规划中最需要解决的问题,使规划更能反映群众意愿。市发改委要综合牵头调研题目,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进行研究,调研成果要组织专家进行科学论证。
(五)落实规划编制经费。“十二五”规划编制中的前期工作经费、论证经费和其他工作经费,各级财政要按程序予以专项安排,保证规划编制工作的正常开展。
附件:1.济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济南市“十二五”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目录
济南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七日
附件1:
济南市“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张建国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
陈先运 (市委常委、副市长)
申长友 (市委常委、副市长)
许 强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
史同伟 (市政府副秘书长)
邸永光 (市政府副秘书长)
齐家滨 (市发改委主任)
杨 军 (市经委主任)
田 庄 (市建委主任)
陈东生 (市教育局局长)
冯光文 (市科技局局长)
张苏华 (市民政局局长)
徐长林 (市财政局局长)
王 平 (市人事局局长)
孙竹兮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刘西安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