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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卫生局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医疗救治工作的通知

  备注:
  1、统计范围为发热门诊病例;
  2、数据自12月7日起统计;
  3、此表由各区县按属地原则收集辖区内医疗机构发热病例诊疗情况(数据统计时间截止到上一日24:00),并于每日上午9:00时前报市卫生局医政科。

  附件5:淄博市医疗机构流感样病例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姓 名

性别

年龄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

发病时间

症状及最高体温

隔 离

方 式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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