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度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度北京市炬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启动。请各有关部门按有关附件要求,组织好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12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照“2009年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基本要求(附件一)”准备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项目承担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同时提交“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材料(附件二)。
三、本年度已申请国家级火炬计划的项目不得再申请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
四、申报渠道:
各申报单位报送材料一律提交到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
地址:朝阳区安翔北里甲11号创业大厦A座一层科技服务大厅
邮编:100101 联系电话: 64874561
附件1:2009年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附件2:项目申报信息采集表 (略)
北京市科委高新技术产业化处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一
2009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申报基本要求
2009北京市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项目的申报受理工作,现将项目申报的基本要求说明如下:
一、火炬计划是经国务院批准,由科技部组织实施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计划。其宗旨是促进高新技术成果的商品化、产业化和国际化。火炬计划项目是火炬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支持范围: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科学发展观要求,突出自主创新。
--以市场为导向,以国家和地方重大、重点高技术研究成果为依托,以开发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形成产业为目标。
--优先支持集成创新、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
--优先支持环境、资源优化利用及新能源技术开发项目。
--优先支持对地方经济发展有引领和支撑作用的产业集群专题项目
--优先支持面向国际市场,具有核心技术和国际竞争力,符合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
--不支持单纯技术引进、高能耗、一般产品加工、常规食品、保健品、饮料、基建等项目。
三、重点支持技术领域:
电子与信息: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软件与信息服务、网络产品、微电子及新型电子器件、光电子及新型元器件、通信设备及产品、广播与电视技术产品、电子专用工艺生产设备和电子测量仪器。
生物工程和新医药:医药生物技术、现代中药、化学合成药、轻工发酵技术、现代农业技术。
新材料及应用:高性能金属材料、先进无机非金属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与精细化工材料、复合材料、生物医学材料、纺织新材料、环境友好材料。
光机电一体化:先进制造设备及装置、先进工业装备、车辆、船舶等运输机械及关键零配件、机电基础件、控制系统及监控设备、自动化电力设备、工业自动化仪器仪表、医疗器械。
新能源与高效节能:新能源、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
环境保护:大气污染治理设备、水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与处置设备、环境监测仪器、环保药剂与材料、清洁生产、资源再利用与环境功能产品。
四、立项基本条件
1、项目产品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的产业政策,属于火炬计划重点支持的六大领域范围。
2、项目应具有创新性、先进性。
3、知识产权归属明晰无异议。
4、项目的成熟性
(1)产品经过中试;属于装备和工艺流程的项目,必须完成工业性试验。
(2)已通过产品(样品、样机)鉴定。
(3)有省级以上权威检测部门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检测证书)。
5、市场前景、经济效益
(1)新增投资中,自有资金与申请贷款资金应大致相当或自有资金多(可不申请贷款)。
(2)达产时间不超过3年。
(3)达产后年新增产值、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年销售利税率大于20%。
(4)达产后投入(新增总投入)产出(达产时年产值)比1:3。
(5)新增总投资的回收期应不超过3年。
6、产业基础
项目承担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具有产品生产配套的条件,所需能源与原材料能保证供应。
五、不支持的范围
1、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2、无自主创新的单纯技术引进项目;
3、低水平重复项目、一般加工工业项目和单纯的基本建设项目;
4、知识产权不清晰或权属纠纷的项目;
5、实施周期过长或经济、社会效益差的项目;
6、常规食品、饮料、烟、酒类产品项目;
7、化妆品、服装、家具、小家电等日用产品项目;
8、传统手工业品、单纯改变花色、外观与包装的产品项目;
9、一般保健品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