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启动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获得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获奖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根据《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开展2009年度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的申报受理工作,并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本年度专项支持的对象为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获奖单位中的在京注册企业法人单位。对联合获奖的项目,具备明确知识产权归属证明和权益分配协议的,其中的企业法人完成单位也可以单独申报。
请申报单位于2009年12月10日之前,将正式装订成册的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报送至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服务大厅。具体申报要求及流程详见《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2009年度)》(附件一)。
联系人:李军 64874216 64853166-801
张宇 66153416
创业中心服务大厅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北里11号创业大厦A座一层。
附件一:《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2009年度)》
附件二:《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项目申报书》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09年12月2日
附件一:
北京科技奖企业创新专项申报指南
(2009年度)
一、支持范围
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中,适于商品化和产业化的项目。
二、立项条件
(一)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获得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
2、技术成熟并具有经济可行性,适于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产学研”相结合的项目,重点支持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
3、在北京地区实施成果转化和产业化,能够有力推动本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产业的技术升级。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且知识产权归属清晰、权益分配明确。
5、既符合国家有关科技政策法规,同时地方或行业特色突出,尤其是对首都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应具有良好促进作用。
(二)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2006年度、2007年度或2008年度“北京市科学技术奖”的主要完成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