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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认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确认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的函
(苏价工函[2009]93号)


国信启东热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定我公司上网电价的请示》(启电综[2009]05号)收悉。根据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要求,你公司资产由省电力公司划转至省国信集团。为使企业正常经营并根据你公司原上网电价执行情况,经研究,确认你公司含税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509元(11月20日前0.51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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