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益政办发[2009]3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益阳市公路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交通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益发〔2009〕11号),设置益阳市公路管理局。市公路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干线公路规划、建设、管理和养护的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市交通运输局的指导和协调。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公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定全市公路发展战略、规划和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负责研究制定全市公路交通发展规划及现有公路技术改造方案,负责全市国道、省道及重要县道的建设、养护和管理,并对全市农村公路建设、养护进行业务技术指导;
(三)负责编制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本市公路和桥梁工程的验收工作;
(五)制定公路科技政策和规范,负责公路科学技术研究和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推广运用;
(六)负责全市路政管理、路政执法和治理超限超载工作,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保护路产路权。规划、审批和管理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负责受理和审批全市公路行政许可事项;
(七)负责对公路汽车渡口进行统一管理和过渡费、路损赔偿费等规费的征收及使用管理;
(八)负责对公路、桥梁工程的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实施监督管理;
(九)负责国防公路战备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党的建设、干职工队伍建设和劳动人事管理等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本局下属各单位;
(十二)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路管理局内设13个职能科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