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绩效评估民调对象信息数据的通知
(衡政办传电[2009]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2009年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工作部门绩效评估实施方案》(湘办发[2009]13号)文件精神,省绩效评估工作是省委、省政府交办并严格考核的一项重要工作,关系到我市各项工作在全省的位置,而群众满意度调查又是绩效评估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评估内容。今年年底,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将对我市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并要求我市在11月30日前上报民调对象相关信息数据。为此,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市直机关各单位按照民调数据客观、公正和具有代表性的要求,提供相关民调对象信息数据。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提供本地区本届市、县两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下简称“两代表一委员”),党政机关和部分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具体情况及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请市直党政机关(含本系统事业单位)提供部分工作人员信息(每一间办公室提供一名工作人员的有关信息);市经委提供部分大型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单位负责人的有关信息,具体情况及要求见附件2。
三、请市人事局提供我市专家学者的有关信息,具体情况及要求见附件3。
四、请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提供我市社会公众的移动电话号码段信息,具体情况及要求见附件4。
各县市区和市直机关各单位及部分大型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应明确专人专班负责统计填报,填报的信息和数据务必真实、准确、及时。各项统计数据表格请于11月29日前,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提供电子版)报送至市绩效评估办公室(联系人:李运发;联系电话:0734-8861015;电子邮箱:duchashi@163.com;工作QQ:349358213)。
附件:1、“两代表一委员”统计表
2、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统计表
3、专家学者统计表
4、社会公众移动电话号码信息表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