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有关省辖市、扩权县发展改革委、林业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造林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713号)要求,现将我省退耕还林工程200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分解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批计划分解下达我省退耕还林工程投资7250万元,资金来源全部为中央预算内投资。以上投资纳入我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根据国家规定,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人工造林(乔木)中央补助标准为200元/亩,封山育林中央补助标准为70元/亩。各地要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工程配套荒山荒地营造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