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进一步优化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各地要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公众聚集场所、“三小”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成效,部署开展消防控制室专项检查和“三合一”场所、社会福利机构、易燃易爆场所、中小学校校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认真组织高层和地下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阶段性检查验收,对公众聚集场所易燃可燃装修材料专项整治和全省30个火灾隐患重点地区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各地要抓好贯彻落实,继续深入排查各类场所,按照“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做到不漏一家、不留盲区、不存死角。要针对冬季火灾规律和特点,圣诞、元旦、春节、元宵等节日前要制定计划,组织有关部门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区域、重点单位、重点场所为重点,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消防安全检查。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按照新《
消防法》、《
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的要求,用足用好新的监督执法手段和处罚措施,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消除火灾隐患,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消除一处。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威胁公共消防安全的单位,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停业整改,真正使冬季防火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认真做好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和“两会”期间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制定周密计划,严格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审批条件,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三)进一步提高社会火灾防控水平。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市、区)签订了消防安全责任状,各地要对照责任目标,组织开展城乡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自查活动,逐项检查完成情况,查缺补漏,对尚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建设的要抓紧组织实施,层层组织验收,并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力争年底前县级以上城市完成消防规划编制,进一步抓好中心镇、重点镇消防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将乡镇的消防规划纳入其建设总体规划。对公共消防设施不能满足灭火和应急救援需要的,要抓紧增补、改建。结合城乡新区建设和旧区改造工程,加大市政消防给水管网建设力度,拓宽消防车道,预留消防用地,要做“不欠旧账,快补新账”。要贯彻落实省政府《
广东省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一是要加快合同制消防员队伍建设。二是要加快乡镇专兼职消防队建设工作。三是要切实加强消防协管员队伍建设。四是要积极推进消防员队伍建设。要专项解决公安消防部队灭火和应急救援装备、个人防护装备建设经费,为有效开展冬季灭火和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强城乡社区消防工作,把社区建设、村庄整治与安全工作有机结合,进一步落实社区、农村消防工作“五个基本建设”(基本组织、基本制度、基本队伍、基本设施、基本教育),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