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无偿献血任务指标的通知
(清府办[2009]48号)
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清城区人民政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共有16704人无偿献血,献血量20714单位(200毫升/单位),同比增加2.4%,其中80.4%来自非计划的无偿献血;临床用血20304单位,同比增加10.3%,无偿献血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血液供给能力总体上偏紧缺。为继续扎实做好2010年度的无偿献血工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继续实行以非计划的街头和社会团体为主,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下达计划献血任务指标为辅的无偿献血工作模式。现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下达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计划献血任务指标部分不增加,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支持配合,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领导干部特别要带头无偿献血。
二、各工业园企业要把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发动和组织员工自愿无偿献血。各工业园行政管理部门要协调和落实好本园区的献血工作。
三、各大中专院校、职业中学、高级中学要积极引导适龄学生自愿无偿献血,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学生的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南华工商学院作为目前我市仅有的两所大专院校,要继续开展校园内定时定点的适龄学生自愿献血活动。
四、请各驻清部队,继续支持我市春节备血以及平时血液紧缺等情况下的无偿献血工作。
五、各县(区)的临床用血原则上由本县(区)的无偿献血量来满足。当无偿献血量无法满足临床用血量时,采供血机构将实施限量供应血液,优先保证急救需要。
六、各临床用血单位要严格执行《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积极开展自身输血,并配合采供血机构做好动员患者家庭、亲友互助献血工作。
七、各级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本地(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清远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中心血站,献血联系电话:3372197。
附:1、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县(区)无偿献血任务
2、2010年度县(区)献血时间与人数安排
3、2010年度市直单位计划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1: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县(区)无偿献血任务
(单位:人次)
项目
单位
| 2009年度临床用血量
| 2010年献血总任务
| 2010年献血总任务分解(指导性)
|
街头自愿献血
| 集体自愿献血
| 单位计划任务
|
阳山县
| 2242
| 2466
| 1261
| 1205
|
佛冈县
| 2227
| 2450
| 1592
| 858
|
清新县
| 4348
| 4783
| 10063
| 916
| 1511
|
清城区
| 2175
| 2393
| 727
| 816
|
市直单位
| 9314
| 10245
| 2053
| 1335
|
合计
| 20306
| 22337
| 12796
| 9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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