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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无偿献血任务指标的通知

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无偿献血任务指标的通知
(清府办[2009]48号)


清新县、佛冈县、阳山县、清城区人民政府,清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共有16704人无偿献血,献血量20714单位(200毫升/单位),同比增加2.4%,其中80.4%来自非计划的无偿献血;临床用血20304单位,同比增加10.3%,无偿献血基本满足临床用血需求,血液供给能力总体上偏紧缺。为继续扎实做好2010年度的无偿献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继续实行以非计划的街头和社会团体为主,以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下达计划献血任务指标为辅的无偿献血工作模式。现将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下达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一、计划献血任务指标部分不增加,各级各单位要继续大力支持配合,动员和组织干部职工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领导干部特别要带头无偿献血。
  二、各工业园企业要把无偿献血公益事业作为企业的社会责任之一,发动和组织员工自愿无偿献血。各工业园行政管理部门要协调和落实好本园区的献血工作。
  三、各大中专院校、职业中学、高级中学要积极引导适龄学生自愿无偿献血,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和支持学生的无偿献血宣传教育。清远职业技术学院、南华工商学院作为目前我市仅有的两所大专院校,要继续开展校园内定时定点的适龄学生自愿献血活动。
  四、请各驻清部队,继续支持我市春节备血以及平时血液紧缺等情况下的无偿献血工作。
  五、各县(区)的临床用血原则上由本县(区)的无偿献血量来满足。当无偿献血量无法满足临床用血量时,采供血机构将实施限量供应血液,优先保证急救需要。
  六、各临床用血单位要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科学、合理、节约用血,积极开展自身输血,并配合采供血机构做好动员患者家庭、亲友互助献血工作。
  七、各级各单位要把无偿献血工作列入本地(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形成制度,常抓不懈。
  清远市无偿献血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中心血站,献血联系电话:3372197。

  附:1、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县(区)无偿献血任务
  2、2010年度县(区)献血时间与人数安排
  3、2010年度市直单位计划献血任务及时间安排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附1:2010年度市中心血站供血区域县(区)无偿献血任务
  (单位:人次)

项目

   

单位

2009年度临床用血量

2010年献血总任务

2010年献血总任务分解(指导性)

街头自愿献血

集体自愿献血

单位计划任务

阳山县

2242

2466

1261

1205

佛冈县

2227

2450

1592

858

清新县

4348

4783

10063

916

1511

清城区

2175

2393

727

816

市直单位

9314

10245

2053

1335

合计

20306

22337

12796

9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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