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省辖市、有关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2009年第四批扩大内需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16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本批计划国家共安排我省2009年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项目380个,2009年计划投资9965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5700万元,地方投资4265万元。以上投资全部纳入我省城镇固定资产投资规模。
二、各市可以地市级为单位,统一进行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招标等有关工作,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
三、请会同当地文化等相关部门,采取各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
四、要严格保证所下达的中央预算内资金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严禁挤占挪用。要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认真做好资金使用和工程质量的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质量和项目按期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