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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加强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监管,严格落实资金来源、切实按工程进度拨款、强化工程结算管理。加大财政投资评审力度,做好财政投资工程的概、预、结、决算评审,严格控制建设成本。

  3.对重大建设项目和严重超概算、超中标价的项目和标段进行跟踪审计,并查清建设项目严重超概算、超中标价的原因,对重点项目进行专项检查和追踪问效。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市国资委、人民银行株洲分行、市审计局、市商务局。

  (七)推进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不规范不透明、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缺失等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公开透明,逐步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项目主管部门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和监管信息;建设单位提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各级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及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将信息公开情况纳入项目主管部门及同级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及网站绩效评估,逐步形成工程建设项目信息的共建共享。

  2.完善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整合公安、工商、人民银行、检察等有关机关和行业信用信息资源,建立健全全市统一的企业和个人诚信、信用数据库。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激励制度。

  3.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报道,强化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务公开办公室、人民银行株洲分行、市信息产业局、市工商局、市建设局、市招标投标管理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政府研究室。

  (八)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目标要求:着重解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坚决遏制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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