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津政办发〔2009〕15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天津市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我市雨雪冰冻灾害防范与应对工作,建立健全灾害快速处置应急体制机制,维护我市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天津市气象条例》、《
天津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06〕3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应对雨雪冰冻灾害工作实际。
1.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最大限度减轻或避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扎实做好人员、技术、物资和装备等各项准备工作;坚持军地协同、社会联动,充分发挥驻津部队、武警部队以及民兵预备役部队作用,调动全社会力量共同应对雨雪冰冻灾害。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雨雪冰冻灾害的预防与应急准备、预警发布与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与救援、灾后恢复重建等工作。
2 组织指挥机构及职责
2.1 领导机构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全市雨雪冰冻灾害的应对工作。市指挥总指挥由常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分管副市长和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负责同志担任。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负责雨雪冰冻灾害应对的综合协调工作。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建设交通委、市市容园林委、市农委、市国资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土房管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旅游局、市安全监管局、市交通港口局、市市政公路局、市通信局、天津警备区、武警天津总队。
2.2 工作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