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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江苏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意见(暂行)》的通知

  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负责备案的安监部门存档一份,备案单位二份。
  2.如备案单位在管道营运期间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变化的,应重新备案。
  3.编号由省安监局填写,其中注1为备案年份。

  附件4
  江苏省非煤矿矿山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确认表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电话

 

联系人

 

电话

 

安全生产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备案机关

 

备案编号

 

项目负责人

 

电话

 

安全资格证号

 

安全负责人

 

电话

 

安全资格证号

 

项目实施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业主单位

 

联系人

 

电话

 

项目

实施期间

安全生产

情况

(可另附)

业主单位

确认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

许可证

备案机关

确认意见

年  月  日(章)

备注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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