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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核情况的通报
(惠府办〔2009〕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广东省“十一五”期间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办法》和市府办《关于开展殡葬管理目标考核工作的通知》(惠府办〔2007〕94号)要求,市政府组织联合考核组对各县、区2008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2008年度,我市加大了殡葬宣传和管理力度,全市平均火化率继续维持在100%,殡葬设施建设有新的改善,殡葬管理有新举措,骨灰安放管理有新成效,制度建设有新提高,葬礼葬法改革有新进展,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成绩。各县、区切实加强了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殡葬改革宣传,在巩固遗体火化工作的基础上,增强了骨灰安放管理力度,加大殡葬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完善了殡葬管理制度。经考核组考核,各县、区2008年度殡葬管理的各项考核指标达标,考核总分均在90分以上,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殡葬管理目标任务。
  2008年度我市殡葬管理工作仍存在不足,主要表现在:火化率不稳定,占地建坟现象仍有发生,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滞后,极个别县、区的殡葬管理规划和责任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各县、区对殡葬管理和殡葬改革的资金投入偏少,各殡仪馆殡仪服务设施有待进一步完善。
  市政府要求,各县、区要继续加强对殡葬管理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大殡葬管理力度,探索建立殡葬公共服务制度和体系,坚持不懈地加强殡葬行风建设和殡葬改革宣传,确保完成我市2009年殡葬管理工作目标任务,为全面完成“十一五”殡葬管理工作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二○○九年九月十四日

  附件
  2008年度全市殡葬管理目标考评表

惠城区

惠阳区

惠东县

博罗县

龙门县

大亚湾开发区

组织领导(12分)

11

11

12

12

11

11

火化率、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的划定及管理(23分)

23

23

22.5

23

23

23

骨灰安放管理、治理违规土葬和散埋散葬(12分)

10.5

10

11

11

11

12

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建设与管理(15分)

13.5

13

12

14

12

12

殡仪馆建设与管理(10分)

10

10

10

9

9

10

殡葬管理制度、行风建设和行业规范管理(8分)

8

8

8

8

8

7

公墓、丧葬用品管理(10分)

9

7.5

9

8

9

8

殡葬改革宣传和革除丧葬陋习(10分)

9

9

9

9

9

9

总得分

94

92.5

93.5

94

92

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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