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雾天、阴霾天气的安全驾驶操作。
对于各种恶劣气候,最使驾驶员感到困扰的还是迷雾与阴霾。因在迷雾阴暗当中能见度差,当发现异常情况时距离已经很近。在雾天与阴霾的情况下行车,精神必须高度集中,在忽冷忽热的气候条件下,会经常出现迷雾,有时还会长时间不散,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路段,尤为严重地影响到安全行车。因此驾驶员必须掌握雾天与阴霾天气中行驶的特点和操作方法:
①雾天与阴霾行驶时,应按交通法规的规定,开启防雾灯(黄灯)或近光灯和尾灯。能见度在30米以内时,最高时速不准超过每小时20公里时速;能见度在5米时,应当停驶,停车时,车辆不得停放在路口和弯道上,并应开启应急灯和尾灯。
②雾天与阴霾天气行驶时,因视距短,有时路面湿滑,制动的效能大为降低,车辆容易打滑,故必须保持足够的行驶间距。
③城乡结合部路段,迷雾往往会时而淡时而浓,刚进入浓雾时,很容易盲目行驶,误把弯路当直路,以致开出路外与树木、电线杆等碰刮。所以遇到浓雾,不可盲目行驶,必须先降低车速甚至停车,待看清情况后,再缓慢通过,务必使视线不受或减少受影响。
3.6.14行车安全的行为禁忌
驾驶员应当养成良好的驾驶作风,在驾驶过程中不出现下列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1)双手同时离开方向盘或反握方向盘;(2)吸烟;(3)与他人闲谈;(4)饮食;(5)开斗气车,互相追逐;(6)熄火或空挡滑行;(7)使用移动电话;(8)戴耳机;(9)踩鞋跟、穿拖鞋或赤脚驾驶;(10)观看电视、录像;(11)其他妨碍行车安全的行为。
3.7 应急和救援服务规范
3.7.1恶劣天气与复杂路况的处置
3.7.1.1遇恶劣天气和复杂路面情况,司乘人员应当听从现场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做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3.7.1.2如果确认面临天气恶劣和路面复杂而不能确保行车安全时,驾驶员应当将车停在安全位置,并做足各种安全警示措施,对旅客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待情况好转后方才继续行驶。
3.7.1.3在视线不良的情况下,行车途中因事故、故障停车,司乘人员应当引导旅客下车,撤离到远离道路的安全地点,防止二次事故造成旅客生命财产损失。
3.7.2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的处置
行车中,如车厢内出现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司乘人员要保持镇定、沉着应对,设法阻止并利用车上设备提醒旅客做好自我保护和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在确保旅客及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采取隐蔽、有效的方式求援和报警。
3.7.3发生交通事故或旅客受伤的处置
行车中,如发生交通事故或旅客受伤时,司乘人员应当立即抢救伤员、疏散和安顿旅客,并拨打“120”、“110”等电话,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医护人员抢救伤员。
3.7.4发生火警的处置
行车中,如车辆发生火警,驾驶员要立即停车,打开所有车门,迅速组织旅客有序疏散,引导旅客撤离到远离火灾现场的安全位置,必要时用车上配备的救生锤击碎车窗玻璃(使用救生锤敲击车窗玻璃的四个角)引导旅客逃生。同时,应设法尽快将发动机熄火,切断油路和关闭电源总开关。无论火警程度如何,都必须马上拨打“119”电话报警,并立即开展现场扑救工作。严禁驾驶员不疏散旅客、不扑救火情而弃车逃离。为防止爆炸,司乘人员应处于上风位置,利用车载灭火器对着火点进行喷射扑救。如果后置发动机车辆的发动机起火,驾驶员应在不打开机舱盖的情况下在车厢尾部保险杠位置持灭火器由下向上喷射扑救,严禁盲目打开机舱盖而导致氧气补充、风助火势。驾驶员要防止自己和在场人员吸入灭火化学剂而遭受损伤。发生火警后要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消防人员和所属单位做好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