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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路客运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④行经铁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坡道、隧道、人行横道、市区繁杂路面等没有超车条件的,不准超车。

  3.6.10变道、切线的安全操作

  (1)观察与判断。

  ①观察车辆后方、侧方动态和准备变更进入的车道上的交通状况。

  ②确认安全后,打开转向灯示意。

  ③再次通过倒后镜观察、确认所需进入的车道有无来车。

  (2)变道。

  ①在不妨碍该车道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逐渐将车辆变更到所需车道,关闭转向灯。

  ②遇有车道线为实线的路段禁止变道。

  ③每次变道,只能变更到相邻的车道,不得快速连续变道。

  ④要变更到相邻以外的车道,应先变更到相邻车道,行驶一段距离再变更到另一车道。

  (3)交叉路口变道。

  ①在路口以外按导向箭头指示提前进入所需车道。

  ②进入实线区后禁止变道。

  ③变道不宜过缓。长距离压线行驶会影响其他车辆行驶。一般情况下应在50~60米的距离内完成车道变更。

  (4)变更车道遵守的规定。

  ①变更车道时,要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

  ②变更车道时,要“一灯、二镜、三方向”,在安全的情况下变更车道;

  ③地面实心标线不准变更车道。

  ④同方向设有两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在外侧的机动车道行驶,要向其左侧的内侧机动车道并线,必须注意其后方是否有车在内侧机动车道内行驶,如果有,要注意让行。

  (5)注意事项。

  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这一行为是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最常见的原因,未让行发生交通事故的,并线车就要承担责任。

  3.6.11通过路口的安全操作

  各种车辆在路口变换方向形成了车与车之间的交织和冲突,容易造成交通拥挤、堵塞和发生交通事故。为了保证交通安全和畅通,通过路口的基本要求是:降低车速、注意观察、遵守交通法规。

  (1)无信号灯指挥路口通行规定。

  ①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要让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

  ②如遇路口设置了停车让行、减速让行、停车让行线、减速让行线等标志但未让行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将要承担责任。

  ③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警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和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要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遇到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要让直行的车先行;遇到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要让左转弯车。

  (2)有信号灯指挥路口通行规定。

  ①绿灯亮时,转弯车要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

  ②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要让被放行的车先行。

  3.6.12 通过隧道的安全操作

  隧道有单个车道和双车道之分,安全操作方法有如下几点:

  (1)进入隧道前,应注意交通标志和用文字说明的规定,严格遵守执行。

  (2)进入隧道,由于视觉一时适应不了光线明暗的变化,应提前减速,待视觉尽快调整适应后方可加速,出隧道时亦如此。

  (3)通过隧道时必须依次排队,不得无故超越、抢前或插档。在通过单个车道隧道时,应该使车辆在道路中间行驶,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小时,以防对方来车。在通过双车道的隧道时,应靠道路右侧行驶。

  (4)通过隧道时,车辆突然发生故障,应立即打电话联网抢修中心,或听从隧道拯救队的指挥,将车牵引出隧道,进行故障排除,以免堵塞交通。

  3.6.13雨、雾、阴霾天气的驾驶操作

  (1) 雨天的安全驾驶操作。

  在雨天气候的道路行驶车辆,有三个特点:①视线障碍较大,能见度差;②路面湿滑,车辆的制动距离加长,制动非安全区扩大;③自行车、行人匆匆走路,因有雨具的遮挡,不注意让道,当发觉车辆时,往往距离很近,容易惊慌失措。因此,在雨天行车,必须掌握天气变化规律、车辆行驶的特点,及早采取预见性措施,谨慎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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