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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公路客运行业服务规范的通知

  (6)客运车辆严禁违反规定载货。

  3.5.1.3中途及终点站时。

  (1)按规定停靠站点。使用礼貌用语,配合做好报站工作。

  (2)车停稳后才能开车门,让旅客井然有序地下车拿取行李。

  (3)热情主动协助旅客搬运大件行李。

  (4)中途站点停靠时,待旅客上车坐稳后方能关门发车。

  3.5.2乘务员业务流程规范(当班车无乘务员的情况,驾驶员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履行以下服务标准)

  3.5.2.1发车前。

  (1)检查车辆卫生情况,保持车厢整洁干净。

  (2)检查车辆服务设施是否完备,并检查在车内放置的环保胶袋、应急药品等为旅客服务用品是否齐全。

  (3)班车发车前,应督促、协助旅客正确使用安全带,必要时提示防盗、防调包以及乘车安全知识等。

  3.5.2.2配客时。

  (1)班车在指定地点停靠后,端正站在前车门旁,引导旅客上车。

  (2)同时打开行李舱,引导旅客放置行李,认真核对并在行李上贴上标签,将标签副联交旅客保管,帮助旅客将行李放置在行李舱内,行李轻取轻放,并关好行李舱门。

  3.5.2.3行车过程中。

  (1)按实际情况主动帮助旅客解决困难,如及时调整车厢温度、提供饮用水等,热情为旅客提供温馨服务。

  (2)遇到塞车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导致误点时,应及时礼貌地向旅客做好解释。

  3.5.2.4中途及终点站时。

  (1)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提前做好报站工作。

  (2)提醒要下车的旅客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

  (3)车辆停稳后,引导旅客依次下车和拿取行李。

  (4)凭行李票对号发放行李,行李轻取轻放,主动协助旅客搬运大件行李。

  (5)旅客离开后,要及时检查车内有无遗留物品,发现遗留物品应及时送还失主或上交处理。

  3.5.3站点服务人员业务流程规范

  3.5.3.1导乘员

  (1)保持站姿,面带微笑,礼貌接受旅客询问,不与旅客发生争执。

  (2)热情主动地向旅客介绍班车线路及注意事项。

  (3)在旅客较多时维持好秩序,要礼貌地请旅客排队。

  (4)班车到站时,清晰提醒旅客上车,引导旅客到发车地点。

  3.5.3.2售票员

  (1)购票旅客较多时,要礼貌地提醒旅客排队,维持现场秩序。

  (2)售票时,要清晰、礼貌地告知旅客购票须知,按规定程序售票。对配售保险的,要提前告知旅客、由其自由选购,不得强制搭售。

  (3)退票时,礼貌地向旅客说明退票规定,按规定退还票款,做好解释工作,不得刁难旅客,不得与旅客发生争执。

  3.5.3.3调度员

  (1)耐心解答旅客询问,真诚帮助旅客解决问题。

  (2)合理安排、科学调度,避免旅客等待时间过长。

  3.6 驾驶员安全驾驶规范

  3.6.1在安全速度中行驶

  为向旅客提供更安全的行车服务,驾驶员应当在以下安全速度中行驶:

  (1)驾驶车辆不准超过交通标志、交通标线限制的最高速度;

  (2)汽车按最高时速行驶的条件是:天气晴朗、道路宽阔、空闲、视线良好,道路无施工,路面无积水。

  (3)交叉路口、急弯路、窄路、隧道、掉头、下陡坡、转弯以及遇有大风、大雪、大雾、路面积水、路面结冰时,应按照道路指示标志及公安交警部门规定行驶。

  3.6.2在安全车道中行驶

  要遵循按道行驶的原则,按照路段标志标线行驶,做到自行其道。在有多条车道行驶的情况下,应当选择规定车道行驶,不与其他车辆抢道,不占道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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