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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国有企业2010年度财务预算工作的通知

  1.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内容

  2010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和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包括资产负债预算表等4张主表、主要业务损益预算表等7张附表、主要指标预报表等2张补充表以及1张计算机自动生成表;企业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包括主要财务指标说明等8项内容。(详见附件1、附件3)

  2.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范围

  2010年度企业财务预算报表为集团合并报表与企业分户报表的统一格式。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循实质控制原则,编报范围包括本市国有企业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的子公司(含境外子企业、金融子公司、事业单位、实行法人责任制基建项目等),企业财务预算编制范围原则上同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合并范围口径相一致。

  3.企业财务预算报表的填报级次及口径

  企业财务预算01-05表、补充02表填报集团合并、本部、二级子公司三个层级;06-11表、补充01表填报集团合并、本部两个层级。同时明确报表汇总方式按资产纽带关系合并汇总,集团合并填报的口径与决算报表一致。对于因特殊原因暂未纳入企业2010年度财务预算报表编制范围的单位,应予以专项说明。

  4.企业财务预算报告的编制报送流程

  (1)预报表报送

  企业集团应按规定要求认真填报“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预报表”,并于2009年12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2)草案报送

  为及时跟踪企业预算编制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及科学性,企业集团应于2010年2月28日前向市国资委报送2010年度预算草案(纸质、电子文档各一份)。

  (3)专家评审

  市国资委将组织专家从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导向性、预算措施的有效性以及涉及的重大问题等方面对企业上报的财务预算情况进行分析,并反馈结果。对于不符和编制要求的企业,要求其及时进行修订。

  (4)正式报送

  各企业集团财务预算报告应经董事会或有关权力机构批准后,于2010年3月31日前报送市国资委。具体要求:

  一是以正式文件报送纸质企业财务预算报告,包括集团合并财务预算报表、集团本部财务预算报表(一式两份,统一使用A4纸打印)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二是报送集团合并、本部以及所属二级子企业财务预算报表数据以及财务预算情况说明书的电子文档(使用统一下发的软件格式),并抄送本企业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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