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委关于重点工业企业反映突出问题汇总材料的通知

  日产2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已上报多时,至今省发改委未批,影响项目前期工作的开展。
  (三)中核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因企业在2005年至2006年营业执照未年检,致使2007年和2008年不能通过年检的问题。
  (四)中石油兰州润滑油厂
  润滑油假冒伪劣产品多,对企业正常经营冲击大。要求加大查处力度。
  (五)兰州远东化肥有限责任公司
  1、借涩宁兰复线施工的机会实施“煤改气”项目,同时,计划投资8亿元新建一套“20.32”生产装置,该项目已上报市发改委,至今未得到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复。
  2、请求对生产支农产品的企业在水价上参照电价,给予政策优惠。
  三、由市国资委协调解决的主要是企业改制等方面的问题(共19个)
  (一)蓝星硅材料有限公司
  接收原甘肃电石厂时,政府承诺要解决原电石厂所欠缴的各种社会保险金,但是到目前所欠缴的养老保险社会统筹部分(380多万元)、待业保金(7万元)政府均未拨款彻底解决,劳动部门将这一部分进行了挂账处理,请求市政府拨款予以彻底解决。
  (二)兰州新西部维尼纶有限公司
  彻底解决兰维破产遗留问题和维护社会稳定职工就业安置问题。要求继续将兰维破产工作做到底,将破产兜底缺额的2020万元资金以及因国家环保要求拆除的两座共计25000KVA电石炉造成的安置资产损失2220万元补足。
  (三)企业改制缺口资金(即政府兜底资金)迟迟不能到位,致使职工安置工作长期悬而未决,自愿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后自谋职业的职工一直无法离开企业,大量富余人员长期沉淀在企业内部,给重组后的企业管理带来了很大困难、部分“买断”人员不断上访,成为企业和社会不稳定的隐患(兰州棉纺织有限公司、兰州蓝天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兰州昆仑桶业有限公司、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等)。
  (四)在企业改制中,部分企业存在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内退职工,目前企业除给这部分职工发放内退工资外,还缴纳了由企业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由于这部分人员属“393”国企改制前遗留的问题,在企业改制时按政策规定只预留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内退工资和预留的社会保险费用,其余职工全部按“393”国企改革政策置换职工国有身份,企业若按10年预留内退职工的各项费用,存在与“393”国企政策不符和资金缺口的问题(兰州棉纺织有限公司、兰州蓝天浮法玻璃有限公司、兰州昆仑桶业有限公司、兰州高压阀门有限公司、兰州星火机床有限公司等)。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