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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考核评比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三步:考核。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各工作组可以采取重点抽查等方式对上报的县(区)级物价局进行复核,并将复核情况、初审意见和候选单位名单交“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然后提交“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设区市物价局自评申报的情况,组织力量对申报参评的设区市物价局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进行考核,在征求省物价局各工作组意见后,提出“先进单位”初审意见和候选单位名单,提交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第四步:审定。由省物价局“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

  第五步:表彰。由省物价局采取发文通报、颁发奖牌等形式,对“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先进单位进行表彰。

  六、考核评比的具体事项

  (一)组织领导

  1、“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组织机构健全。有领导小组及具体

  责任人,分工明确,形成齐抓共进的格局。

  2、活动方案详实。有价格服务站(点)工作制度、价格监督员工作制度、价格服务工作联系制度、价格信息收集反馈制度、价格服务工作考核评比制度等配套制度。在发文、会议部署、抓点示范、检查督促等方面,对下级或服务点指导有力。

  3、深入开展调研活动。通过定期、不定期的走访、开展现场咨询活动、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了解服务对象在执行价费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向群众了解需要解决的价格问题和需要提供的价格服务内容。

  4、信息网络完善。积极建立价格服务信息平台,能充分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移动通讯等媒体发布服务信息。大力加强信息宣传工作,扩大服务影响。

  5、有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保证进万家工作的顺利进行。

  6、加强部门合作,努力构建齐抓共管的工作协调机制。主动加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积极借助外力提升价格服务进万家工作的实效。

  (二)价格服务进农家

  1、站点建设。在乡镇设有农村价格服务站点并挂牌,价格举报渠道通畅,职责、制度上墙,价格服务工作各类台账齐全。有义务价格信息员、联络员、监督员,活动经常。

  2、价费公示。乡(镇)、村有价费公示栏或公示墙,公示内容更新及时。农村市场、商店、摊点、诊所等实行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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