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中心”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2009年12月01日 川办函[2009]28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
省政府决定成立“三中心”(西部物流中心、西部商贸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服务“三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解决“三中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魏 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黄小祥 副省长
王 宁 副省长
成 员: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 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家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捷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 平 成都市副市长
杨东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明 省经委副主任
周法兴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永湘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鲜 雄 省交通厅副厅长
刘伟华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李维民 省商务厅副厅长
邱建省 建设厅总规划师
张 建 省地税局副局长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光伟 省质监局副局长
吴应伟 省物价局副局长
易 军 省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张 炜 省国税局副局长
蒋文学 民航西南管理局副局长
窦志民 成都海关副关长
李永和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王筠权 四川银监局局长
李 可 四川证监局副局长
唐亚山 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陈跃军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袁仲权 成都铁路局总工程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意见,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州)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的沟通,共同推动“三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捷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