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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中心”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三中心”建设协调小组的通知
(2009年12月01日 川办函[2009]28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有关单位:

  省政府决定成立“三中心”(西部物流中心、西部商贸中心、西部金融中心)建设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协调服务“三中心”建设各项工作,解决“三中心”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 长:魏 宏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黄小祥 副省长

  王 宁 副省长

  成 员:薛 康 省政府副秘书长

  彭 琳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李家国 省政府副秘书长

  刘 捷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孙 平 成都市副市长

  杨东民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王建明 省经委副主任

  周法兴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永湘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鲜 雄 省交通厅副厅长

  刘伟华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李维民 省商务厅副厅长

  邱建省 建设厅总规划师

  张 建 省地税局副局长

  沈 健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光伟 省质监局副局长

  吴应伟 省物价局副局长

  易 军 省招商引资局副局长

  张 炜 省国税局副局长

  蒋文学 民航西南管理局副局长

  窦志民 成都海关副关长

  李永和 人行成都分行副行长

  王筠权 四川银监局局长

  李 可 四川证监局副局长

  唐亚山 四川保监局副局长

  陈跃军 省政府金融办主任

  袁仲权 成都铁路局总工程师

  三、工作机构及其职责

  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具体负责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需要协调小组决策的建议意见,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加强与市(州)和有关部门、单位的的沟通,共同推动“三中心”建设各项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刘捷兼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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