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通报表扬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湘教通[2009]523号)
各市州教育局、普通高等学校:
近年来,在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与正确领导下,我省各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毕业生就业形势极其严峻、高校毕业生规模持续增加的情况下,认真贯彻执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为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顺利进行和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了总结经验,弘扬先进,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进一步激发、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我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活动,通过层层民主评议和推选,教育部决定,中南大学等5所高校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皇晓东等9名同志被评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教学厅〔2009〕11号);经我厅审定,刘金祥等170名同志被评为“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现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通报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求实创新,不断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全省各市州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和普通高等学校从事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同志,要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榜样,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进取,锐意创新,勤奋工作,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先进集体5个)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先进个人9名)
3、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名单(先进个人170名)
湖南省教育厅
二OO九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先进集体5个)
中南大学
湖南农业大学
湖南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