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代表团应按所报代表队队数交纳参赛费。
(二)各代表团人员赛期食宿费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150元。食宿由各项目承办单位统一安排,或由承办单位推荐地点,由各代表团自行选择。
(三)大会聘请的技术官员、仲裁委员、总裁判长和骨干裁判员、工作人员的食宿以及往返城际交通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七、其他
(一)保险
参加本届运动会的所有运动员、教练员、随团(队)官员及工作人员,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往返途中及比赛期间)。并在各单项比赛报到时向组委会交验保险单据原件(复印件交赛会存档),否则不予参赛。
(二)各代表团在参加报名会时,须向大会提交所有报名参赛运动员(替补运动员)的《体检证明》,未交《体检证明》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允许报名参赛;2010级新生的《体检证明》于比赛报到时提交,未交《体检证明》或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参赛。
(三)参赛保证金
各代表团在参加报名会时,须向大会交纳参赛保证金10000元,用于对该代表团所属代表队人员在比赛期间违反赛会纪律,以及违反运动员参赛资格等问题的经济赔偿和处罚。无违规、违纪行为的代表团,运动会结束时参赛保证金将如数退还。
(四)各体育代表团参加各项目比赛时自备校旗2面(3米×2米),颜色不限。
十八、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由湖南省学生体育协会另发,请查看“湖南省学生体育竞赛活动网”(网址:http://www.tyjshd.com.cn)。
十九、本规程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解释权属湖南省教育厅。
附表:
湖南省第九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报名表
学校全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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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简称(4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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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赛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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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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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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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 名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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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
径
| 游
泳
| 足球
| 篮球
| 排球
| 乒
乓
球
| 羽
毛
球
| 武
术
| 健
美
操
| 定
向
越
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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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 女
| 男
| 女
| 男
| 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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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共报 支代表队组成代表团参加本届大运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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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团职务
| 姓 名
| 性 别
| 在校职务
|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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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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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 书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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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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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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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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