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民政府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大会暨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领导能力建设研讨会通知
(鄂防艾办[2009]14号)
各市、州及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政府防艾办,省政府防艾委各成员单位,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省艾滋病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及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工作方案、中英艾滋病策略支持项目计划,定于2009年9月24日,在武汉市召开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大会,下午召开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领导能力建设研讨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政策宣讲大会
1、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领导作“艾滋病预防与控制”专题报告;
2、相关专家作艾滋病防治专题报告;
3、我省艾滋病流行形势及防治对策分析;
(二)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领导能力建设研讨会
1、交流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情况
2、学习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工作方案
3、通报各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工作进展情况
二、参会人员
(一)省政府防艾委各成员单位每单位1人;
(二)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2009年防艾专家队全体成员;省艾滋病性病防治中心全体成员、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艾滋病临床治疗技术指导中心、省妇幼保健院、省100%推广使用安全套项目管理办公室各3人;
(三)社会团体和医学院校代表共计120人(请省预防医学会另行通知);
(四)各市、州卫生局疾控科负责人各1人;
(五)第二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名单附件后)政府主管领导、卫生局主管局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各1人;
请各地、各部门于9月20日前将会议回执通过传真反馈至会议联络人。
三、会议材料准备
(一)请第二轮各示范区准备本地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启动工作情况汇报,并将汇报材料电子版于2009年9月20日前传省示范区管理办公室。
(二)请第一轮10个国家级艾滋病综合示范区准备第一轮示范工作情况展版(不少于3块),带至会议。展版规格:易拉宝80cmX20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