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爱卫会关于命名远安县为湖北省卫生县城的决定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爱卫会:
根据远安县的申请及宜昌市的推荐,按照《湖北省卫生镇(县城)标准》及《湖北省卫生镇(县城)考核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省爱卫办先后组织专家对宜昌市所辖远安县创建湖北省卫生县城工作进行了暗访调研、考核鉴定和社会公示。
近几年来,远安县县委、县政府始终把创建湖北省卫生县城工作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载体,坚持不懈地开展。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管理水平有新的提高,环境质量和居民的生活、工作环境得到有效改善,居民的文明卫生意识和健康水平不断提高,整体卫生水平达到了《湖北省卫生镇标准》的相关要求。经研究,省爱卫会决定命名远安县为湖北省卫生县城。
希望远安县再接再厉,进一步完善城镇基础设施,继续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做好巩固提高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湖北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