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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指导方案(2009版)》的通知

  组 长:涂晋文
  副组长:盛国光
  成 员:薛 莎 罗欣拉 崔金涛 张赤志 田正鉴
  主要职责:随时了解掌握疫情动态,拟定甲型H1N1流感疾病的中医药诊治方案,指导省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中医药防治工作。负责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甲型H1N1流感患者的中医药诊断、抢救、治疗、会诊、转诊等工作,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对医务人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并开展相应的督导工作。
  (三)中医药甲型H1N1流感疾病医疗救治组
  组 长:郑 云
  副组长:朱清静
  成 员:程良斌  石邵红  阮连国
  主要职责:组织安排医疗救治工作,协调有关专家会诊,确定、落实救治方案。组织医疗救治网络,负责病人转运和医疗救治工作。
  (四)成立中医药后备应急分队
  各市州中医医疗机构成立甲型H1N1流感应急医疗救治小组和甲型H1N1流感应急分队,作好应急救治的准备,随时开展医疗救治工作。
  (五)设立医疗救治医院
  各市、州、县(市)中医院医院为甲型H1N1流感定点医疗救治医院。定点医院腾空的具体方案,包括组织领导、职责分工、腾空流程、安全保障等必须明确,确保应急工作及时落实到位。
  四、中医医疗防治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分级负责。在甲型H1N1流感疾病医疗救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甲型H1N1流感疾病医疗救治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责任,认真履行职责。各级医疗机构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领导和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甲型H1N1流感疾病的医疗救治工作,按照本预案要求制定本单位的医疗救治工作方案,建立专家队伍,培训医务人员,加强健康教育,严防疫情扩散。同时,要及时、认真地诊疗病人,防止病例病情变化,积极加强并发症的救治,提高救治水平,降低死亡率。
  (二)规范感染性疾病科、门(急)诊和发热门诊管理,建立健全转诊制度。各级医疗机构进一步规范发热门诊的设置管理,实行24小时值班制,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并经过传染病防治知识培训的医师坐诊,并设立隔离留观室。实行首诊负责制,发现疑似病例和不明原因发热病例立即就地隔离,上报卫生局领导小组,组织专家会诊和转诊,防止疫情扩散,减少和控制危重病例的发生和发展。对就诊患者实行实名制登记,做好登统工作。
  (三)严格规范医疗机构的院内感染控制工作。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甲型H1N1流感医院感染控制技术指南(2009年修订版)》,防止疾病交叉感染。要按照呼吸道传染病处理的原则隔离治疗医学留观病例、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确诊病例,落实院内各项消毒隔离措施,加强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接触患者应戴口罩、手套、防护鞋、穿隔离衣,接触病人后应洗手。防止院内交叉感染,要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医疗废物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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