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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的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注重培训效果。各培训学校要建立教师管理制度,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制度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按《农民工技能鉴定程序》把好出口关。市、县两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把好培训质量的验收关(见附件6)。
  五、建立培训网络,夯实培训体系
  依托市、县级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县(区)就业训练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起市、县、镇培训网络。市、县(区)要按规定认定培训机构。县、区劳动部门重点抓好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每个县(区)建设一个拥有10个专业(工种)以上培训能力的综合性培训基地,为本县(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供服务。龙门、惠东产业转移园,高新技术园区都要建立技工学校或技能培训中心,形成县(区)内、园区内的合作培训网络。
  六、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各类台帐档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一)县(区)劳动保障部门需设立的台帐资料:
  1. 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
  2. 下达年度任务文件;
  3.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件;
  4. 各个培训机构的资料汇总;
  5.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年的培训报表;
  6. 县(区)年度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报表。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需设立的台帐:
  1. 从各村收集的《个人信息登记表》;
  2. 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月报县(区)劳动部门的全年培训报表;
  3. 上墙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统一的培训资料上墙公示制度,上墙公示内容主要为:各村劳动力数量、劳动力培训情况、“一户一技能”完成情况。按照《  县(区)   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见附件5)的要求,将相关内容上墙公示,上墙公示的资料与电脑存档的资料及上报县(区)的数据要一致并准确无误。
  (三)定点培训机构需设立的台帐资料:
  1.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件;
  2. 劳动部门下达任务的文件;
  3. 培训协议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学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教师授课记录表、考核验收表、资金申请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七、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各级政府要坚持“双衡量”促进“双转移”,即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成效如何,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一个指标。各县、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
  附件:1.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2.  县(区)   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乡镇级综合表)
  3.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个人信息表
  4.   县(区)    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村级综合表)
  5.   县(区)   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
  6.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考核验收项目评分一览表
  7.惠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验收表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  年  月  日)     单位:人

本县(区)农村人口

有培训愿望农村劳动力

累计培训人数

年度计划

年度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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