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培训质量的管理,加强培训过程的监督检查,注重培训效果。各培训学校要建立教师管理制度,抓好师资队伍建设和教学制度建设,强化培训管理,严格按《农民工技能鉴定程序》把好出口关。市、县两级劳动行政部门要把好培训质量的验收关(见附件6)。
五、建立培训网络,夯实培训体系
依托市、县级技工学校、中职学校、县(区)就业训练机构及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建立起市、县、镇培训网络。市、县(区)要按规定认定培训机构。县、区劳动部门重点抓好综合性培训基地建设,每个县(区)建设一个拥有10个专业(工种)以上培训能力的综合性培训基地,为本县(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提供服务。龙门、惠东产业转移园,高新技术园区都要建立技工学校或技能培训中心,形成县(区)内、园区内的合作培训网络。
六、建立培训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各类台帐档案,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实现档案管理的规范化。
(一)县(区)劳动保障部门需设立的台帐资料:
1. 制定出台的政策文件;
2. 下达年度任务文件;
3.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件;
4. 各个培训机构的资料汇总;
5.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全年的培训报表;
6. 县(区)年度上报市劳动保障部门的报表。
(二)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需设立的台帐:
1. 从各村收集的《个人信息登记表》;
2. 以乡镇(街道办事处)为单位,每月报县(区)劳动部门的全年培训报表;
3. 上墙公示制度。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劳动保障事务所要建立统一的培训资料上墙公示制度,上墙公示内容主要为:各村劳动力数量、劳动力培训情况、“一户一技能”完成情况。按照《 县(区) 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见附件5)的要求,将相关内容上墙公示,上墙公示的资料与电脑存档的资料及上报县(区)的数据要一致并准确无误。
(三)定点培训机构需设立的台帐资料:
1. 定点培训机构认定文件;
2. 劳动部门下达任务的文件;
3. 培训协议书、培训计划、教学大纲、学员花名册、考勤登记表、教师授课记录表、考核验收表、资金申请表、学员身份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七、加强组织领导,增强责任意识
各级政府要坚持“双衡量”促进“双转移”,即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工作成效如何,作为衡量当地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指标,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能力的一个指标。各县、区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承担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劳动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上下联动。
附件:1.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2.
县(区)
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乡镇级综合表)
3.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个人信息表
4.
县(区)
镇
村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表(村级综合表)
5.
县(区)
镇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情况公布栏
6.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考核验收项目评分一览表
7.惠州市农村劳动力培训验收表
二○○九年十月十九日
附件1:
惠州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进展情况表(县、区级综合表)
( 年 月 日) 单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