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2009年部署《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开展学校、幼儿园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专项检查。2010年规范餐饮服务的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的准入门槛。
(七)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加大对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的监督,重点对城乡结合部的私屠滥宰点及其他屡禁不止的区域进行清理整顿。查处违法屠宰注水猪(牛、羊)、出厂未经肉品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严厉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非法行为。严厉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未经检疫(验)或检疫(验)不合格畜禽产品流入市场。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商管办、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2009年完成畜禽生产、屠宰、加工、流通和餐饮各环节索证索票等重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工作。2010年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
(八)保健食品整顿
规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对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能、违法宣传广告整治力度。严查以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等形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公安局。
进度安排:2009年开展对注册的保健食品进行调查摸底。2010年对保健食品市场进行整顿,完成清理整顿各项任务。
三、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把企业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将责任延伸到生产经营第一线,落实到生产经营过程的各个环节,做到重心下移、关口前移。企业要确保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要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采取行政、认证等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积极采用良好生产规范(GMP)、良好卫生规范(GHP)、良好农业规范(GAP)和危害分析控制点技术(HACCP)等先进食品安全制度,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