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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农业局萍乡市参加江西第五届名优农产品(上海)展示展销会筹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参展资格:参展企业须是省、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产品须是我市生产的各类名、特、优、新、稀鲜活农产品以及加工食品、特色工艺品、农产品深加工产品,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应有规范包装。参展企业由县(区)推荐,由市农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参展形式:展销以实物为主与图片、模型相结合,并与贸易洽谈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促销活动,突出特色。通过图文广告、画册宣传企业等形式做好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
  (五)产品运输:参展产品由企业分类包装,标明数量和单位后可自行运到上海农展馆。也可由县(区)在12月2日前将产品集中到市农业局,统一运到上海农展馆。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农业局须由主要领导带队参加,12月9日前到达上海。
  2.企业须加强展位布展工作,注重企业形象,布展必须按筹备工作的统一要求,全新制作布展图文。
  3.参展企业应携带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手续的复印件,以备展销期间上海有关部门检查。
  (七)总结评选:此次农展会我市设立最佳组织奖1个,优秀参展奖2个,优秀参展企业3个,由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评选。
  四、参展经费
  参展费用主要有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运输费、差旅费等。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参展积极性,参展经费由市、县(区)两级和企业分别承担,其中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由市级承担;产品运输费由市、县(区)两级承担。
  五、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25日,制定下发我市参加农展会筹备工作方案,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市农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市农展会筹备工作会议,部署农展会参展工作。各单位推荐上报参展企业名单。
  (二)10月25日-11月25日,各县(区)农业局和企业组织参展产品,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各项参展工作。
  (三)11月25日-30日,召开农展会调度会,调度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安排参展工作。县(区)上报参展人员名单,成立萍乡市农展会参展团。
  六、联系方式
  (一)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91605,联系人:谢安、朱旻,E-mail: nyj_sck@pingx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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