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参展资格:参展企业须是省、市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参展产品须是我市生产的各类名、特、优、新、稀鲜活农产品以及加工食品、特色工艺品、农产品深加工产品,产品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安全标准,应有规范包装。参展企业由县(区)推荐,由市农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四)参展形式:展销以实物为主与图片、模型相结合,并与贸易洽谈相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产品促销活动,突出特色。通过图文广告、画册宣传企业等形式做好企业和产品的宣传推介工作。
(五)产品运输:参展产品由企业分类包装,标明数量和单位后可自行运到上海农展馆。也可由县(区)在12月2日前将产品集中到市农业局,统一运到上海农展馆。
(六)有关要求
1.各县(区)、萍乡经济开发区农业局须由主要领导带队参加,12月9日前到达上海。
2.企业须加强展位布展工作,注重企业形象,布展必须按筹备工作的统一要求,全新制作布展图文。
3.参展企业应携带有关工商、税务、卫生等部门登记手续的复印件,以备展销期间上海有关部门检查。
(七)总结评选:此次农展会我市设立最佳组织奖1个,优秀参展奖2个,优秀参展企业3个,由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评选。
四、参展经费
参展费用主要有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运输费、差旅费等。为了减轻企业负担,调动企业参展积极性,参展经费由市、县(区)两级和企业分别承担,其中展位费、布展费、宣传费由市级承担;产品运输费由市、县(区)两级承担。
五、日程安排
(一)10月10日-25日,制定下发我市参加农展会筹备工作方案,各县(区)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指派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报市农展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我市农展会筹备工作会议,部署农展会参展工作。各单位推荐上报参展企业名单。
(二)10月25日-11月25日,各县(区)农业局和企业组织参展产品,制作宣传材料,做好各项参展工作。
(三)11月25日-30日,召开农展会调度会,调度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和具体安排参展工作。县(区)上报参展人员名单,成立萍乡市农展会参展团。
六、联系方式
(一)市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6791605,联系人:谢安、朱旻,E-mail: nyj_sck@pingxiang.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