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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爱卫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全省卫生、爱卫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9]459号 2009年9月15日)


  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卫生、爱卫系统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积极反映本系统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动态和上报各类信息,动员和组织城乡居民积极参与治理工作、推进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得到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决定》精神,及时宣扬报道治理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突出成效,加强相互学习交流,深入推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现就加强全省卫生、爱卫系统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信息报送工作。信息报送工作是上级机关和领导了解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运行情况的重要途径,也是反映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的重要方式。综合今年以来各地、本部门报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信息的报送情况,尚有部分重视不够,数量少,时效性差或无信息反馈,希望引起各地的高度重视。
  二、紧贴工作,突出重点。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和省卫生厅、省爱卫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安排,及时报送本系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工作情况,增强信息报送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抓重点、抓热点、抓特色、抓典型。在文字上要力求精练、简洁、鲜活,用尽可能少的文字反映更多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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