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大力推进卫生村(社)创建活动。积极组织各级爱卫会,以创建为载体,努力抓好各级卫生村(社)创建活动,2009年建成省、市、县级卫生村共600个。以点带面,促进全面进步。
四、工作标准
(一)村卫生室(站)设立有健康教育宣传专栏或黑板报,定期更换内容,并采用人际传播方式定期向村民宣传卫生防病保健知识。
(二)县、乡(镇)、村电视、广播台(站),定期向村民宣传卫生防病和中国公民素养《健康66条》。有播出记录。
(三)2009年“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试点县建设工作扎实,效果明显,实施方案、工作计划、活动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齐备。
(四)保质保量完成省上分配的无害化卫生户厕建设任务,建厕记录清楚,档案齐备。
(五)积极开展各级卫生村(社)创建活动,完成省、市下达的创建任务。
(六)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卫生健康“进村社”活动相关文件资料齐全、建档规范。
五、进度安排
(一)准备阶段。2009年6月上旬,省、市、县完成活动方案和工作计划,并启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村社”活动“农村卫生健康”专项工作方案》。
(二)实施阶段。2009年6月中旬至8月底,全力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农村卫生健康“进村社”专项活动。8月下旬,对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各级自身活动进行查漏补缺。
(三)小结阶段。2009年9月上旬,各市(州)对“进村社”活动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工作进入常态化管理。9月15日前,各市(州)和省级相关责任部门上报书面总结材料。2009年9月25日前省卫生厅完成省级总结报告。
六、保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党政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进村社”活动的领导,认真落实《全国农民健康促进行动规划纲要(2006-2010年)》,把面向农村、面向农村居民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列入政府的议事日程,实行目标管理,并在人、财、物方面给予保障,制定有利于“进村社”活动长期开展的相关政策,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不断深化。
(二)强化部门协作。要在地方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农业、卫生、教育、广电等部门职责,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司其职,密切合作,共同承担并完成“进村社”活动目标任务。
(三)广泛宣传动员。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进村社”活动意义,提高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认识,动员群众积极支持、自觉参与。增强卫生意识和防病技能,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