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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建设局关于金科东方水榭(10号房)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通知

无锡市建设局关于金科东方水榭(10号房)通过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通知
(锡建开〔2009〕29号)


无锡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金科东方水榭10#楼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的申请》悉。
  金科东方水榭(10号房),建筑面积2339.41㎡,由市民用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设计,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负责施工,重庆新鲁班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现建设项目已全面竣工。
  根据市规划、环保、公用、公安、质监等部门单项验收的认定,该小区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资料齐全,符合综合验收备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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