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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2009年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
(建城发〔2009〕284号)


各设区市建委(建设局,嘉兴市、湖州市除外),杭州市城管办,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义乌市建设局:
  今年以来,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精神,我省建设系统积极组织实施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截止到今年10月底,2009年计划建成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累计完成投资12亿元,其中有80个镇污水处理项目提前建成或基本建成。为确保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年度任务完成,现提出要求如下:
  一、对于进展比较缓慢,可能影响年度目标完成的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要重点督查,帮助协调、处理和解决政策等有关问题,倒排和细化计划,保证项目加快进度,按期保质完工,确保2009年125个镇级污水处理建设项目的完工投产。对于今年要求开工并争取年内建成的101个镇级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各地也要尽快落实,抓紧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
  二、对于已建成或基本建成的项目,请有关项目主管部门上报项目完工报告、项目完工情况表(见附表1)和镇级污水处理项目的形象进度照片,每个镇提供五张(包括全景一张),要求照片能体现工程已完成并通水运行,由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12月7日(周一)前报我厅。
  三、对于目前尚未建成的项目,现在月报表的基础上建立周报表制度。请有关项目主管部门按附表2要求填写一周项目进展情况,由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汇总后于每周一上午10点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我厅城市建设管理处(12月7日开始执行),以供我厅及时汇总上报省政府。
  四、今年必须建成的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要求尽量提前建成。在建项目建成通水后,应第一时间按上述要求上报完工报告和照片,并填写项目完工情况表(附件1)。
  联系人:孙薇,电话:0571-87052407,传真:87055130。电子信箱:valze@hotmail.com。
  附件:1. 项目完工情况表
  2. 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周报表(略)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日

  附件1
  2009年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完成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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