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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珠海市公安局、珠海市总工会关于印发珠海市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切实提高执法效能。本次专项检查时间长、任务重,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指定具体负责人,抽调骨干人员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集中力量认真开展执法检查。要突出检查重点,对建筑施工、劳动密集型重点行业,和以往发生过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近期列入重点监控和自查存在问题的单位,要逐户检查。要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对恶意拖欠、欠薪逃匿等行为,要从严从重处罚。要进一步加大欠薪隐患排查调处工作力度,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因欠薪发生群体性事件。省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将于2010年1月中旬对各地开展专项检查的情况进行督察,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准备。

  (三)求真务实,以人为本,依法维护农民工权益。各单位要始终坚持求真务实、以人为本,对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严纠一起、重处一起,不走过场。对无故拖欠和克扣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或违反国家最低工资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延长农民工工作时间不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要及时依法处理。各单位要按照《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可依法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四)不断探索,注重总结,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责任单位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完善部门联合执法综合治理机制和预防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工资支付监控、工资支付保障金等工作制度,从源头上防止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要完善欠薪逃匿“黑名单”管理制度、与公安部门的维稳协作机制等制度,严厉打击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从制度上建立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及时处理拖欠工资违法行为的有效机制。

  (五)加强沟通,认真总结,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各责任单位要及时向市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专项检查有关工作情况。

  1.请于2009年11月25日前上报本单位专项检查工作方案、专项检查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联系人、联系电话。

  2.请于2009年12月15日前汇总上报用人单位自查阶段有关数据,包括用人单位户数、自查涉及农民工人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拖欠总额、补发工资人数及补发数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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