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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键环节:切实抓好突出问题、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对违反国家产业政策、供地政策或定额标准,搭车用地、借机圈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倒卖土地、侵害农民权益等问题和政策执行不到位的地区,省厅将结合改变土地用途专项检查活动、案件“督察督办年”活动进行重点督察,并对重大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曝光和实施责任追究。
  (四)评估总结阶段(9月11日至10月31日)
  阶段工作:各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根据本次“双保”行动的成果,超前研究分析2010年扩大内需项目用地需求,提出分析预测报告及时上报,经省厅汇总整理、综合分析后形成全省预测报告上报国土资源部。同时。各市局要对开展“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系统评价服务扩大内需各项土地管理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问题、困难,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并专题上报。省厅将根据评估工作和宏观经济政策变化,在现行法律政策范围内及时完善服务扩大内需和加强监管工作,或者及时向国土资源部提出相应的建议。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省厅向省政府、国土资源部报告,对在“双保”行动中取得显著成效的市(县、市、区)在全省通报表扬。
  关键环节:紧紧围绕服务扩大内需相关政策的执行情况这一主线,认真完成对“双保”行动的成效评估。研究完善或制定土地审批和监管、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工业地价调整、土地征收与补偿安置、划拨用地目录、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政策,及时形成制度性成果。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中央应对金融危机的决策部署上来,全面领会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政策的精神实质,把国家土地调控政策的全面、准确、规范执行和提供服务、促进增长、保障发展作为当前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认识到“保增长保红线”行动是实现主动高效服务和严格规范管理的有机统一,是积极应对严峻挑战和当前危机与坚守耕地红线和放眼长远发展的统筹之策,迅速行动,全面推进,为陕西经济沿着“快车道”持续平稳及较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双保”行动中务必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认真依法履行法定职能,要坚持“两个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不能变、坚持规划与计划管控的龙头地位不能变、坚持节约集约高效用地的原则不能变、坚持依法按程序履行法定职责的要求不能变,切实做到在保增长中保红线,在保红线中保增长,确保国家扩内需保增长的政策发挥出最大的效能,确保耕地保护责任和国家三部15号令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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