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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密切跟踪和把握土地调控政策实施中的新情况、新态势,及时进行对土地调控政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评估,适时提出调整和完善土地调控政策的建议。紧密围绕扩大内需保增长的要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满足重大基础设施、民生工程等建设用地的需求。及时掌握扩大内需土地政策、支持灾区重建土地政策和有关试点区域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总结经验,了解当地政府实施土地调控政策遇到的问题,积极探索,创新机制。宣传推广各地有效落实服务扩大内需土地调控政策的典型经验。
  (三)严防反弹,依法维护土地管理良好秩序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投资政策、土地供应政策和标准,保证新增用地符合中央扩内需、调结构的要求,把有限的土地资源集约投放到最需要、最适宜、最高效的产业和区域。结合我省开展案件“督察督办年”活动、改变土地用途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要求,强化对土地批、供、用、补、查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坚决纠正违背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供地、搭车用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等问题,加大土地执法动态巡查力度,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和执法监察共同责任机制,严防违规违法用地反弹,保持土地管理良好秩序。对涉及用地面积较大、严重毁坏基本农田、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违法违规问题,迅速给予严肃查处,督促当地人民政府切实进行整改。充分发挥监察信息网络、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的权益保护动力和监督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工作安排和实施步骤
  “保增长保红线”行动包括专项工作、支撑工作和策应工作。专项工作包括扩大内需土地政策实施调研、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监管、服务扩大内需用地政策专项检查、土地利用计划差别化管理、地质技术信息服务等工作;支撑工作包括土地供应动态监测与监管、趋势预测和分析等工作;策应工作包括检查考核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实施《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15号令)、开展案件“督察督办年”活动、推进改变土地用途专项执法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等工作。
  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部、省的统一安排,认真完成各阶段的评估、检查、宣传、分析和成果收集、整理等工作,做好迎接国土资源部组织抽查的各项准备。同时,要认真细致地做好“双保”行动的组织和策划工作,努力做到安排周密、责任明确、措施得力,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支持,及时有效地宣传国土资源部门在扩大内需中的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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