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的通知
(徐建发〔2009〕49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建设领域农民工合法权益,经研究,决定在4月下旬对全市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计酬手册制度、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制度等三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大检查,现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提高认识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计酬手册制度、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制度自实行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近来,因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一些单位放松了“三项制度”的落实,少数企业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给清欠工作带来很大压力。各单位务必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三项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好民工工资兑付和突发性事件的防范工作,保障施工企业和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农民工计酬手册制度、农民工维权告知牌制度自实行以来的执行情况。
三、有关要求
1、所有在建工地没有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的企业,必须在2009年4月15日前到市建设局清欠办缴清。
2、没有“农民工维权告知牌”的企业,应尽快到市建设局清欠办领取;所有在建工地没有按规定悬挂“农民工维权告知牌”的企业,必须按要求在2009年4月15日前进行悬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