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改进招投标工作,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提供优质服务的若干意见
(徐建发〔2009〕50号)
各县(市)、贾汪区建设局,局属有关单位、处室: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为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提供更加优质地服务,保证我市重大工业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商贸物流旅游重点项目、城建重点工程的顺利实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江苏省招标投标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现就提高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效率、加强行政监督的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前介入,缩短时间,减少收费,提高效率
凡被列入为加快振兴徐州老工业基地的重大工业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重大商贸物流旅游项目、城建重点工程等项目的招标投标,市建设局招标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确定后,应立即与招标人进行联系,在招标方案的制定、招标代理公司的选择、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资质、业绩要求、资格预审、评标办法等方面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对园林绿化等季节性较强或时间要求较急的项目,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努力缩短招标投标时间,并指定专人负责,在征得投标人同意的前提下,将招标投标国家法定的27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对施工合同备案即时办理;对工程招标后项目经理及施工企业施工现场情况进行跟踪管理;对建设单位交纳的招投标交易市场综合服务费给予减半收取。
二、严格投标资格预审,为招标人切实把好投标的“入口关”
强化工程招标投标资格预审工作,在注重对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的同时,要更加注重对投标单位及项目经理业绩的考核。投标人及参加投标的项目经理,应先提供相应的业绩并经市重点办等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和招标人核实;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前必须从其单位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汇到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人必须委托其参加投标的建造师(项目经理)作为法人授权委托人办理投标业务;初次来徐投标的施工企业,应提供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的用工合同及养老保险、二代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到投标报名现场接受招标人对相关业务的询问及查证。招标办要组织专人,通过身份证识别器、上网查询等方法,对投标单位的业绩情况、项目经理是否有在建工程等情况进行核查。并要求投标人从网上公开的传真号发送传真给予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