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国税局
6、推进企业管理创新。鼓励企业做优做强主业,引导有制造优势的企业向研发和品牌营销两端延伸,推进总部企业发展,加快传统制造业向现代制造业转型。加强企业家队伍建设,注重企业员工队伍的培训教育,提高企业综合素质。加大企业上市工作力度,扩大上市资源储备,稳步推进企业上市,支持有条件企业开展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融资。
责任单位:市经委、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工商联、金华银监分局
7、大力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加快义乌国际商贸城、永康科技五金城和浙中建材、金华农产品批发、金华汽摩配等专业市场转型提升。继续加强重点物流枢纽建设,加快形成多层次的物流网络体系。培育发展信息服务业,推进浙中信息产业园建设,打造信息技术服务业集聚区。积极发展金融服务、会展经济、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的互动发展。
责任单位:婺城区、金东区、义乌市、永康市政府,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贸易粮食局、市供销社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
8、积极发展消费性服务业。围绕打造浙中商业购物中心目标,对市区江南、江北两大商圈部分街区进行整治改造和配套建设,培育一批商贸龙头骨干企业和知名品牌商业街区。围绕打造浙江旅游副中心,深度开发文化古城、“浙中凉都”、购物旅游、影视文化、温泉养生、生态休闲等具有金华特色的旅游产品,培育精品旅游线路和优秀旅游企业。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扩大公共服务供给,积极发展卫生保健、体育健身、休闲娱乐、养老服务、社区服务等产业。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支持,进一步优化服务业创业环境。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贸易粮食局、市旅游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体育局、市文物局、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地税)局、市文化局
9、构建自主创新体系。深入实施“自主创新能力提升行动计划”,大力推进面向企业的公共创新平台和创新载体建设。扎实推进中科院金华科技园实体化工作,吸引更多企业、资本、人才入园。办好第十届工科会,争取达成科技合作协议100项以上,共建创新载体10家以上。加强汽摩配、电子信息、生物医药、五金制品等主导行业和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新组建市级以上高新技术研发中心15家,新增高新技术企业45家,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500亿元。实施品牌、知识产权和标准化战略,争取通过创建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验收,全市全年专利申请和授权量逐年增长,其中年发明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分别达到700件、180件,培育市级以上专利示范企业20家;提高企业的品牌创新和经营能力,新增驰名商标10件、省著名商标25件、市著名商标80件,新增浙江名牌15只、浙江省标准创新型企业6家。实施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高技能、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引进高层次人才1000名以上,完成高技能人才培养5500人。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量技监局、市人事局、市劳动保障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金华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市财政(地税)局
10、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强化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和问责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强制性能效和环保标准,依法限制和淘汰落后产能,确保完成节能减排目标。实施节能降耗十大工程,探索节能、节水、节地、节材新办法。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大力推进低丘缓坡综合开发利用和建设用地复垦,强化重点建设项目用地保障。深入推进生态市建设和“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突出抓好重点环境污染监管区和水污染治理,加强金华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源保护,搞好生态公益林建设,健全生态功能涵养区补偿机制。推进开发区(园区)的环境整治和生态化改造,巩固省级环保重点(准重点)监管区的整治成果。编制全市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规划,抓好农业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加强污水处理厂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行清洁生产。
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建设局、市委政研室(农办)、市发改委,金华开发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统计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地税)局、市农业局、市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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